为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理事及监事的监督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银川市公安局对银川市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及监事会监事单位候选名单进行了严格审核。经审核批准,现同意下列单位作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及监事会监事单位,并予以公示。
一、理事会理事单位:
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宁夏蓝盾保安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银川金盾保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灵武市轩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宁夏安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宁夏金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宁夏兴泰鼎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单位;
宁夏铁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宁夏兵锋雷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宁夏威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宁夏恒天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宁夏京铁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宁夏捷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宁夏银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二、监事会监事单位:
宁夏金鹰保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宁夏力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宁夏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三届会员单位。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保安协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线索和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道中心巷9号综合楼银川市保安协会411室(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东区办公楼),邮政编码:750001;
电子邮箱:ycbaxh@163.com;
公众号:银川市保安协会(协会服务-我要投诉举报问题)。
银川市保安协会
2026年3月23日